關於寫明信片這件事。

從黃石、柬埔寨到一個人的旅行,逐漸立下一些要變成傳統的傳統,沒辦法在趕行程的日程中,靜下心來沉澱與體會,我需要獨自 安靜 。

最喜歡的時刻是走走停停寫寫,但那旅程需要很多時間讓你「自由」「浪費」,停在寺廟裡,停在書店裡,停在博物館裡,停在餐廳裡,停在路邊咖啡座裡,停在溪水裡,停在山霧裡。

我喜歡當我想到什麼感受到什麼想跟哪個人分享,然後寫下,而非離去前狂撒下的文字,但也非不好,這是另一種體驗與體會。只是相較之下若有選擇,我比較喜歡我喜歡的。

 

 

關於一個人這件事。

柬埔寨是第一個跟隨旅行團,我希望也是最後一個,三十四天之後,我很確信我以後絕對不要跟著旅行團「旅遊」。

從一個人三十四天,從兩年生日的離群度過,從北京不到12小時的放風,甚至從行程中規定一天的獨自時光,我發現,我真的還滿喜歡一個人,喜歡到我都要覺得我孤僻了。

可我真的很愛很享受,又是關於走停。不論是景山公園的遠望,太魯閣的奔馳,電影院的發洩,茨廠街羅漢果龍眼的吸允,咖啡廳的閱讀書寫,昭披耶河的黃昏,路旁小販的閒聊,旅人相視而笑的親切,廟宇中那潔白的殿堂.....不只這些還有那些那些的。當環境故事氛圍人物有所感時,能在心裡消化慢慢感受生出感想與留下瞬間回憶。

有時候,懷念起的不一定是那景象,而是那物景下發酵的感覺,我能記起的,從來都是感覺而非清晰的物件。當然,我也喜愛不是一個人時,那些因碰撞分享的樂趣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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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愚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